南洋

明、清时期对东南亚的称呼
南洋是明、清时期以中国为参照物对东南亚一带的称呼,其范围不仅涵盖马来群岛、菲律宾群岛、印度尼西亚群岛、中南半岛沿海、马来半岛等区域,还包括与中国西南各省(广东、广西、云南等)接壤的东南亚内陆部分。而广义的南洋还包含当今的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附近的太平洋诸岛。两次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开放口岸,最初开放的五口均在长江以南,继而北方各口陆续开放,清政府分派大臣主持监督管理相关事宜,此时,长江以南的沿海海域也被称为南洋。[1][2][3]

详细解释

(1) 清末至民国时期,划分我国沿海地区为南北两洋区,称山东以南的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各省为南洋;江苏以北的山东、河北辽宁各省为北洋。
【出处】:郑观应《盛世危言·海防上》:“南洋起厦门,包汕头、台湾、潮阳、甲子门、四澳、虎门、老万山、七洲洋,直抵雷环为一截。”
(2)亚洲东南部国家和地区: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