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河北张家湾、黑龙江乌尔古力山等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河北张家湾、黑龙江乌尔古力山等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7年12月3日发布了发改价格3303号文件,对河北省张家湾、黑龙江省乌尔古力山等地的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进行了核定。[1][2][3]

文件内容

根据各地区风电项目投资平均成本和风资源状况,核定并公布了河北张家湾、黑龙江乌尔古力山、辽宁昌图辽能协鑫、内蒙古巴彦诺尔公、宁夏贺兰山三期、新疆小草湖、山西右玉、福建漳浦六鳌风电场二期等有关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具体电价水平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