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分为三类:1、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三种形式,企业的资本金全部为国家所有。2、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3、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1]
2018年末,全国共有国有控股企业24.2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2.4万个,增长10.9%。国有控股企业数量仅占全部企业的1.3%,但从业人员占全部企业的15.7%,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全部企业的57.9%和28.1%,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2]2021年11月27日,国家统计局消息,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2116.5亿元,同比增长74.2%。2022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 股企业营业总收入同比保持增长,利润总额降幅较1-11月有所扩大。1-12月的营业总收入中,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825967.4亿元,同比增长8.3%。[3]2023年上半年,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2023年12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
概念定义
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国统函【2003】44号)中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定义如下:
国有企业广、狭义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