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事件

“爱国义士”郭成林发帖攻击金龙鱼事件
2010年9月15日,“爱国义士”郭成林在网络上发表题为《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的文章,指责金龙鱼是“肮脏的产品”,引发社会关注。[1][2][3]
2010年10月11日,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报案,称有人针对其公司生产的金龙鱼食用油产品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3]2010年10月23日,警方在北京将嫌疑人郭成林抓获。11月30日,郭成林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批准逮捕。[3]2011年7月14日,郭成林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其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2]
金龙鱼事件对社会有一定启示。这种犯罪从表面上看是对一个企业、一种商品的侵害,实质上也是对国家诚信体制的破坏。[4]

事件背景

郭成林,辽宁沈阳人,于2004年入职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案发前系北京赞伯营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策划总监。[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