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流河乡

原辽宁省普兰店市碧流河乡
旧乡名,经辽宁省政府1999年6月28日批复同意,撤销普兰店市碧流河乡,将其所辖区域并入城子坦镇(现为城子坦街道)。

正文

雍正十二年(1734年),置宁海县,治所在金州,隶奉天府尹。碧流河属宁海县。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宁海县升为金州厅。其辖区与宁海县同。厅内设金州同知衙门(又称民衙门)和金州协领衙门(又称旗衙门),同辖一地,各管其民。同知衙门管区为“五社一岛”,即堆金社、积金社、雨金社、南金社、旅安社和1个岛区。五社的区域是:毕栗河(今碧流河)西岸至沙河(大沙河)东岸为堆金社;沙河西岸至石河驿为积金社;石河驿至西海(渤海)为雨金社;老黑山(今大黑山)东为南金社;治城(金州城)西南为旅安社(今旅顺大连)。社下设保,保下设甲。岛区除包括今长海县大长山岛小长山岛广鹿岛獐子岛海洋岛等为其所属岛屿外,尚含今新金县平岛、马牙岛,金县的黑岛,计16岛,岛区治所在广鹿岛。碧流河属堆金社。
1899年8月,沙俄把旅大租借改为关东州,按俄制,划为4个市5个行政区。五行政区(行政区又称“抚民府”或“民务所”。下设联合村团(又称乡)、村团下设村会,村会下设村屯。):金州行政区、[]子窝行政区、亮甲店行政区、岛屿行政区、旅顺行政区。四市:大连特别市、旅顺市、金州市、貔子窝市。碧流河乡属貔子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