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路在中国人居住的鲍岛区,当时各方面条件都很差。
它其实应该是三条路,从四方路至芝罘[fú]路一段,是缓坡马路,从芝罘路到安徽路一段是石阶路,不能行车,从安徽路至平原路一段虽是柏油马路,但坡度太陡,也难以行车。 黄岛路中段的石阶路,在岛城独具特色,海滨山城的青岛,有许许多多石阶路,黄 岛路独有不同,它没采用花岗石,而主要用大石板,其他各条台阶路均是一步上一个台阶,黄岛路则不同,它每一级很矮,在4厘米左右,而又很宽,多数人的步伐,一步迈不上一个台阶,两步又用不上,青岛人叫它“一步半”,在这里心急也走不快。雨后的青石板石阶泛出水光,秀丽异常,吸引许多摄影爱好者来这里拍摄。 1912年民国政府成立后,一大批逊清官吏来青岛寓居,称为“寓公”。当时德国当局的法律规定,中国人不准在青岛区购地建房,所以只有少数部、抚以上大员得以在青岛区居住(1914年修改法律,准中国人入住),多数官员在鲍岛区居住,有几家官员在黄岛路上购地修建住宅,有的是欧式小楼,混杂在鳞次栉比的商业用房之中。 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