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服从国务院的统一领导,管理山西省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由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1]山西省人民政府的办公地址为太原市小店区省府街3号。[2]

历史沿革

1949年5月1日,大同和平解放,至此,山西全境解放。[3]8月24日,华北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任命了委员和主席、副主席。9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宣布成立,[4]山西督军府旧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101号)作为山西省政府的办公场所。[5][6][7]
2017年9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在所在地督军府旧址摘牌迁址,新的办公地点位于太原市小店区省府街3号。[8]

主要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