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是一部由贾平凹创作的长篇小说,于2007年9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这部作品是贾平凹历时3年创作,关注土地变迁后农民生存状态的一部作品。小说讲述了陕西农民刘高兴等来自农村的拾荒者的命运,同时涉及城市底层中的各种人群,如乞丐、民工和妓女等。这些人在城市中艰难地生存,共同的特点是努力追求理想和爱情。作品采用口述体的第一人称叙述,语言幽默、流畅,易于阅读,着重关注了他们的精神世界,写了他们的理想、追求和爱情。 内容简介
正当百事瓦裂、浮华猖獗[jué]的社会变改之际,农民刘高兴先是将自己的一颗肾卖给了城里人,随后又与同乡五富来到城里拾破烂。妓女孟夷纯的出现不但引来了城市万象之态,还带给了他们支离纷崩、始料不及的命运。[1] 刘高兴想尽一切办法试图将同乡五富的尸体运回清风镇,在火车站被警察拦截而未果始,以刘高兴将五富的尸体运回老家,等待五富的老婆等人,和他们一起料理五富后事终。和大多数农民一样,他们进城后的生活是格外艰辛的。他们带着寻找新家园的美好愿望和对新生活的憧憬来到城市,试图通过脱离农村和土地、走进大城市来改变他们的命运。可现实和理想往往反差很大,他们没有资金、没受过高等教育、没有技术、没有所谓的“后门”,想寻一份工作谈何容易,最后他们只能选择做最脏最累最没有 社会地位的工作——拾破烂。
刘高兴成为一名拾荒者以后,刘高兴和五富对这样的生活和这样的工作非常失望,但这已经是在同乡韩大宝的帮助下了,若是没有韩大宝的帮助,他们的境遇将更加无法想象。拾破烂的生活是艰辛而屈辱的,每天早晨,刘高兴和五富都拉着一辆破架子车,到固定的街道去拾破烂,无论严寒酷暑的穿街走巷。他们身上穿的都是拾破烂得来的衣服、鞋子,很多生活用具也是拾来的,包括做饭的锅灶。辛苦一天,早出晚归的,也只能赚个一二十元,连维持基本的生计都很难。他们住在两间简易房屋里,条件很差,但是房租便宜。一天中只有晚上才能吃上热饭菜,白天都是胡乱充饥,有时甚至吃路边拾来的发霉馒头。平日里他们吃的都是蒸馍、包谷糁和面糊糊疙瘩汤,连面条都很少吃到,在阴雨天出不了门就吃些少盐没醋的饭,吃顿羊肉泡馍这种好饭菜是件非常奢侈的事。他们想去公园逛逛却舍不得买门票,即使生了病因为怕花钱也不去看医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