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莱巡抚

明天启元年设立的正四品官职
《明· 职官志》:“巡抚登莱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天启元年设。”为防备后金从海路南下,明朝天启元年(1621年),山东巡抚分离出登莱巡抚,登州和莱州二府从属。
巡抚又名巡抚都御史。明代开始,临时设巡抚协调某地三司事务,后掌军权,清代正式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总揽一省民政、军事、吏治、刑狱等,和总督一样直接向朝廷汇报。辛亥革命后废巡抚。

历史沿革

明天启元年设,全称“巡抚登莱地方赞理军务”或称山东海防巡抚,号防抚军门,有时简称“军门”,品秩为正四品,其上为山东巡抚兼提督军务,当时的登州镇总兵和东江镇总兵都归登莱巡抚节制。
明朝天启元年(1621年),山东巡抚分离出登莱巡抚,登州和莱州二府从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