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宁集团诈骗案

1980年代发生在香港的经济诈骗案
佳宁集团诈骗案,又称佳宁案,是指20世纪80年代发生在香港的一起商业诈骗贪污案。[2]
1980年1月,陈松青通过一家自己持有75%股权的公司,以9亿9800万港元购入位于中环的金门大厦。1980年11月,佳宁股价曾一度飙升至每股17元9角的历史高位。1981年,佳宁集团号称盈利20亿港元,超过嘉道理(香港的犹太富翁,主要投资发电)、船王包玉刚和华人富豪李嘉诚,与当年汇丰银行的盈利相差不多。[1]1982年9月,佳宁坚称在六个月内获纯利2亿6900万元。之后,佳宁集团宣布资金周转不灵,股价应声下跌,主要债权银行提出将佳宁清盘。佳宁集团尝试与银行安排债务重组,但未能成功。1983年1月3日,佳宁股票在交易所停止买卖,旗下公司逐步停业。1983年7月18日,裕民财务公司总经理助理贾里·易卜拉欣(Jalil Ibrahim)被暗杀。警方发现谋杀案并非普通的刑事罪案,而是涉及复杂的重大商业诈骗,廉政公署介入案件。10月2日,陈松青及多名高管被逮捕。[1]
1996年初,前佳宁主席陈松青的案件进行初审。3月,高等法院大法官决定取消陈松青的保释,还押监房,等候案件于半年后开审。鉴于陈松青报称患有重病,法官批准陈松青将病况报告及服药资料呈交惩教署医生,考虑是否应还押羁留病房看管。1996年9月27日,陈松青被判入狱三年。[3][1]佳宁集团诈骗案打破了当时香港司法史上的四大纪录:保金最高、保期最长、公费最巨、证物最多。佳宁集团诈骗案横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估计诉讼费高达2.1亿港元,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庞大复杂的商业诈骗及贪污案,此案的侦破反映廉署打击贪污的决心。[2]

案件背景

1972年,陈松青来到香港,通过买卖物业及收购公司,短短数年间便建立了70亿港元的佳宁集团,聘用员工近3万人,业务范围广泛,包括餐馆、旅行社及的士公司等。[1][2]1980年,佳宁集团成功借壳上市。一年时间内,其股价飙升十多倍,后以近10亿港元购入金门大厦,很快转手套利。消息传出后大批股民购入股票。集团大肆扩张,投资项目远至美国奥兰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