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在天津市的地方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天津市的地方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天津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2]

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