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大理院

泰国最高法院
泰国大理院(泰语:ศาลฎีกา,[3]英语:Supreme Court of Thailand)即泰国最高法院,设在曼谷市,独立于行政法院和宪法法院,是泰国一切刑事、民事、破产、劳工、税务和青少年案件的终审上诉法院,有审理上诉法院上诉案件的终审权。[1][5]
泰国大理院最少必须有两位法官组成法官审判团审理案件,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可以举行全体会议,其法定人数是该院法官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大理院院长是司法机构的最高领导者,其有权制定立法的规章制度。[1][5]

主要职责

终审权:泰国最高法院负责审理来自下级法院的上诉案件,其判决为最终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宪法解释:最高法院有权解释宪法,并裁定法律是否符合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