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大理院(泰语:ศาลฎีกา,Sarn Dika)位于泰国首都曼谷,是泰国级别最高的法院,负责审理全国的刑事和民事案件。[1]现任泰国大理院院长为查娜甘。[2][a] 大理院以院长为首领导审判,所有上诉到大理院的案件必须由3名以上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另外,为裁决特别重要的案件或有理由重新考虑该院的原判例或宣布原判例无效时,大理院可以举行全体会议,其法定人数是该院法官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大理院的判决对包括大理院在内的所有法院都具有很强的约束力。[3]大理院与行政法院和宪法法院各自独立运行,其所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原被告均不得再提起上诉。[1]
组织构成
泰国大理院由总统、最多六名副院长、秘书和最高法院法官组成。泰国大理院的一个小组由至少三名法官组成。泰国大理院院长担任法院院长,在司法和行政结构中都处于最高地位。泰国大理院设有一个由研究法官和法官组成的研究部门。[4]
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