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一个地方慈善机构浙江省慈善总会于1994年9月依法登记注册,1999年12月28日召开首次会员代表大会。浙江省慈善总会以传播慈善文化,发展慈善组织,开展社会募捐,救助困难群体为己任,在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加快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历史沿革
1994年9月,浙江省慈善总会依法登记注册,从此,掀开了浙江现代慈善事业的帷幕。
十九年来,浙江的慈善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民政部门的积极推动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慈善大会、浙江慈善大会精神,稳步实施《浙江省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推动慈善事业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截至2013年底,全省各级慈善总会当年筹款21.4亿元,历年累计筹款175亿元;当年筹集留本冠名基金37亿元,历年累计筹集留本冠名基金106亿元;当年援助困难群众194万人次,历年累计援助困难群众1121万人次。本会当年筹款6189万元,历年累计筹款55585万元;当年筹集留本冠名基金0.7亿元,历年累计筹集留本冠名基金3亿元;当年援助困难群众2万人次,历年累计援助困难群众1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