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阳县

位于今山东莱阳市的汉朝置县
昌阳县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县名,[1]最初置于汉高帝时期,[2]隶属于胶东国。后经过多次更名和行政区划调整,最终在唐朝时期更名为莱阳。昌阳县的治所在不同历史时期有过迁移,最终定于今山东省莱阳市莱阳城。

历史

秦初已有昌阳县,据秦封泥“昌阳丞印”记载,为威海境内最早的县治,属即墨郡。西汉时昌阳县属东莱郡。汉高帝时期,改称昌乡县,属于胶东国,县治昌阳城初称昌乡城,位于今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宋村。汉成帝建始二年(前31年),昌乡县改为侯国,封刘邦八世孙刘宪为昌乡侯,并更名为昌阳,属地从胶东国划归东莱郡。昌阳侯刘宪在位30年,至汉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免爵,昌阳侯国废除,恢复县名为昌阳县,县治仍称昌阳城。东汉和魏时期继续沿用此名称。西晋泰始元年(265年),昌阳县被废除,其辖地并入长广县。惠帝元康八年(298年),昌阳县从长广县中再次分出,设治所在今山东莱阳市照旺庄,属长广郡。公元650年,昌阳城被水淹没,迁县治于今莱阳城址。唐朝同光元年(923年),为避唐庄宗李存勖[xù]祖名,昌阳县更名为莱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