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廷宾(1861-1902年),号尚卿,河北邢台广宗县东召村人。清末农民起义领袖,第十一代梅花拳传人,清末梅花拳宗师,武举人。在义和团运动后期,景廷宾担任重要领导角色。[1] 人物生平
景廷宾出身于小地主家庭,是梅花拳第十一代传人,24岁时考中武举,为人慷慨好义。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春,广宗知县和外国传教士议定由当地人民负担“教案赔款”,景廷宾两次聚众抗拒,提出“中国人不纳洋差”。同年秋,新任知县强行摊派“教案赔款”,浮收两倍以上。景廷宾召集群众抗议,明确表示地丁捐款,概不缴纳,并组织各村联庄会武装自卫。
1901年,法国传教士和广宗知县议定地方赔款为京钱二万吊(折合纹银一万多两),强制各村按照地亩摊派。这不仅激起了广大农民的不满,也使一般中小地主怨声载道。而且知县又乘机额外多收,从中渔利,更是火上加油。广大人民多次聚众抗议,声称中国人决不纳“洋捐”,并公推景廷宾为总团头,准备武装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