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志美(1610——1670年)字永华,或作蕴华,经名穆罕默德·哈基姆。明末清初山东伊斯兰教学者,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山东学派创始人。[1]一说生于1600年前后,卒于康熙(1662-1772年)初年。其教义发展为中国伊斯兰教寺院经堂教育中的山东学派。因其在伊斯兰教传播中所作的贡献。 简介
基本信息栏 | - |
中文名:常志美 外文名:穆罕默德·哈基姆 字号:永华 | 国籍:中国 职业:学者 |
相关事件
常志美原籍中亚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儿罕,9 岁(1619年)时随叔父到北京贡献狮子时留居中国。为胡登洲四传弟子,讲学于山东省济宁。学识渊博,擅长注疏《古兰经》和波斯文经典,对认主学有自己的见解,被称为“常仙学”。教学中兼授阿拉伯语与波斯语,讲学方法与课程设置有别于其师胡登洲所创的陕西学派,形成了另一个独立的派别。其弟子主要颁于华北及东北各省。在济宁西寺讲学时,共建礼拜殿、讲堂、宿舍等大小房舍 200 多间,成为国内罕见的大清真寺。著有《波斯语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