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是国务院总理朱[róng]基于2002年4月4日签发的命令。
第351号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

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