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交通事故是指凡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或3人以上,或重伤11人及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6万元以上的事故。[1]
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 定义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要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分为四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4],其中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 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其中,死亡是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标准按《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5] 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