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

主管陕西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按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陕西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推进陕西省的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和协调“211工程”和“985工程”。管理并筹措教育资金,编制并监督执行部门教育经费预算、拨款、贷款;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陕西省教育厅管理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制订各类高等学校、中等学校以及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及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创新性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及省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
2018年11月14日上午,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揭牌仪式举行。根据陕西省委关于省级机关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原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更名为省委教育工委,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1]

主要职责

1.依法加强对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