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任

清朝广西庆远府知府
印光任,(1691—1758) 清廷官员。字[]昌,号炳岩。江南宝山人。1726年,清世家下诏,命令省督抚举荐孝廉方正之士,印光任应诏,被荐为广东地方官。历任石城广宁高要东莞等地知县,颇有政声,尤长于经办中外交涉事件。1746年调任南澳同知,后升任广西庆远及太平两府知府,因事去职。晚年归乡家居,终年68岁。

主要著作

著作有《澳门纪略》、《炳岩诗文集》、《[]蕲编》、《补亭集话》、《雨吟碎琴草》、《铁城唱和》等。今存者唯有《澳门纪略》。

生平经历

清雍正四年(1726),清世宗下诏天下督抚,各举孝廉方正之士。江苏布政使张坦麟推荐宝山[lǐn]生印光任应诏,印被授予六品顶戴,经由吏部考察使用。“奉旨发广东以知县用,初署高州石城县,实授广宁,调高要,再调东莞”(《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二百二十八)。印每到任地,勤于吏治,严肃政记,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香山志》中说他到任以后既能捕盗杀虎,为民除害,又能修建学校,设立书院,还大力提拔俊秀新人,深受当地人民赞誉。印光任足智多谋,雍正十三年(1735),贵州苗人起事反对清廷,印光任献计,神速派兵,以雷霆万钧之势震吓对方,使苗人不战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