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数选择公理

选择公理对于可数集族的弱形式
可数选择公理(countable axiom of choices[1])是集合论的一条公理,常记为ACω。[5]该公理断言:每一个非空集合组成的可数集族都有一选择函数,它是选择公理的一种弱形式。[1]
集合论的发展在20世纪初遇到了阻碍,一些悖论相继诞生,引发了第三次数学危机,推动了公理化集合论的进程。[8]选择公理与有穷理论有关,1888年,戴德金(Richard Dedekind)给出了有穷性的一个定义,称作D-有穷。[2]1904年,德国数学家策梅洛(Ernst Zermelo)在证明良序定理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选择公理,从此,学术界开始了对选择公理的探讨和争论。[2]由于选择公理过强,许多公理的弱形式被提出,梅切尔斯基(Mycielski)等人证明了可数选择公理成立,并证实了存在勒贝格不可测的集合。[3]罗素(Russell)、塔斯基(Tarski)等人在著作和文章中对有穷集合理论进行了研究,肯定了可数选择公理的意义。[2]1942年,贝尔奈斯(Bernays, P.)提出相关选择公理,并证明了可数选择公理比它弱。[1]
除可数选择公理外,选择公理的弱形式还包括良序选择公理和相关选择公理,它们存在这样的关系:良序选择公理
相关选择公理
可数选择公理。[1]与选择公理不同,可数选择公理与决定性公理是相容的。[4]可数选择公理还可以证明某些结论,如,每个无限集都有一个可数子集[5]

定义

可数选择公理是选择公理的一种较弱的形式,常记为
[5]该公理断言:每一个非空集合组成的可数集
有一选择函数,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