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发行

自办发行
自办发行是指报刊不经邮局而是由报社自行建立发行网络,直接将刊物送至订户手中的发行方式。这种发行模式在中国历史上曾广泛存在,但在新中国成立后一度被邮政部门统一管理。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新闻事业的发展,自办发行再次成为一种常见的发行形式。[1]

历史沿革

自办发行在旧中国的报刊发行中是一种普遍且历史悠久的方式。通常情况下,报刊出版单位会自己构建发行网络和路线,设立零售点或者委托其他商家销售刊物,并负责向订阅者投递。尽管有些自办发行的报刊也会利用邮局的一般邮递服务来投递给外地的订阅者,但这并不是主要的发行手段。

重新兴起

1985年,《洛阳日报》率先尝试了自办发行的新模式,随后许多地方报纸也开始效仿这一做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到了1991年,已有139家省地市级党报采用了自办发行的方式,其中包括《天津日报》和《吉林日报》等省级党报。为了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这些自办发行的报社还共同组建了“全国报纸自办发行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