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平顶山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是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2][3]
现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是李明俊[1]

历史沿革

平顶山市历史上无独立的行政区域,是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工业新城,现辖地域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区划调整而逐步形成。[4]
平顶山为古应国,应国以鹰为图腾,“应”“鹰”通假,故平顶山又称鹰城。平顶山市古为豫州地。殷商时期,为应、桀部落。西周武王宗室应侯封地。春秋战国时期,分属韩、魏、晋、郑、楚。秦统一后,平顶山境域属颍川郡、三川郡南阳郡。汉改三川郡为河南郡,北部仍属颍川郡。晋析颍川郡置襄城郡,平顶山属河南郡、襄城郡、南阳郡。南北朝时,先后分属鲁阳郡、襄城郡、南安郡、汝北郡、汝南郡、顺阳郡、汉广郡。隋朝分属襄城郡和颍川郡。唐代先后分属汝州郡、许州郡、襄城郡。宋元起止明清分属汝州许州和裕州。1912年属河洛道、汝阳道,后分属豫南道、豫东道、豫西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