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龙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龙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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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
浙江省
龙泉市
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是国务院于2017年7月16日发布并实施的批复文件。
内容全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
浙江省
龙泉 市
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17〕9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