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17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审批。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