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3日,一辆大巴行至四川巴中南江县桃园镇卫家坝林场处坠入约150米深的山崖下,事故造成了车上51人(包含驾驶员3名)全部遇难。[1][2] 事故发生后,巴中市、南江县负责人及时组织搜救队300余人进行抢救。[3]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负责同志也赶赴四川南江县事故现场,协助地方组织救援。[4]2008年9月17日,赔偿金陆续开始发放,首位遇难者家属领取了三十一万元赔偿金。[5]2009年11月27日,国务院给予魏文通、张世俊、刘登川、鲜光宗等15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6] 事后四川省道路交通部门对公路危险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并设置警示牌。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措施,加强客运安全管理。[7]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