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Patent Assignment),[1]是指专利权属由专利权人进行的转让行为,专利转让可分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所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所有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在专利转让中,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为转让方,获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为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2]
专利转让后,转让人(即原专利权人,卖方)失去了对于该专利的全部权利,受让人(即新权利人,买方)成为受合同法保护的专利权享有者。在专利转让行为中,转让的客体包括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涉及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尚未获得授权的专利,而专利权的转让涉及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受让人不必进行专利开发投资及承担开发风险,直接获取专利权利,不 但充实了企业的专利资源,实现企业研发自由,利用该专利更好占据市场优势,还能够将其作为商业合作的谈判筹码,抵御专利诉讼。对于转让方来说,通过转让专利可以获取大量资金,收回研发成本,以更好地投入自身其他方面运营中。[2]
发展概况
专利转让数量
2002年起,中国专利转让次数不断攀升,专利转让数量整体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07年专利转让数量急剧增长,转让量为19504次,增长率达到56.81%。2018年专利转让数量有所下滑,同比减少4.78%。2019年,随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提升,专利转让数量有了明显提升,2021年达到转让量峰值375953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