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女,1950年6月10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宜兰县,[1]1968年毕业于台湾世界新闻专科学校(现时的世新大学)图书信息科。[4]后获得台湾“中山大学”硕士学位。[2]台湾政治人物,“美丽岛事件”受刑人。曾任“党外”人士郭雨新秘书,“国民大会”代表、台北市社会局局长、高雄市社会局局长,[5]民进党中常委,"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1]号称台湾政坛“南霸天”。[3][6][7] 1968年,陈菊开始担任台湾党外运动前辈、议员郭雨新的秘书,1979年,陈菊担任美丽岛杂志社编辑委员。[3]1980年3月18日,陈菊以“叛乱罪”被起诉,遭判处12年有期徒刑。1986年,在服刑六年两个月后,陈菊出狱。同年,民进党成立,陈菊旋即成为民进党创党十人小组成员之一,奠定其在民进党内初始地位。[3]之后,陈菊陆续出任台北市社会局局长、高雄市社会局局长等职。2000年5月,陈菊进入当时的陈水扁行政团队,担任台劳工部门负责人;同年9月,因高雄捷运外劳弊案辞职下台。[3]2006年12月9日,陈菊以1114票险胜中国国民党提名的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陈菊当选高雄市市长。[1]2010年、2014年陈菊又连选连任,前后当了十二年的高雄市长,人称“南霸天”。[8] 2018年4月,陈菊离开高雄,前往台北接任蔡英文办公室秘书长一职。[3]2020 年8月,陈菊出任台湾监察机构负责人。[6]2026年1月,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办公室表示,因病请假超过一年,陈菊请辞台监察机构负责人,该职务变更于2026年2月1日生效。[9][10] 个人经历
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