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郡
明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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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郡是中国
隋朝
时期设置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该郡成立于
隋炀帝
大业
七年(611年),治所位于明阳县,即现在的
贵州省德江县
西部。明阳郡的辖区包括七个县:明阳县、
绥阳县
(现
凤冈县
)、都上县、宁夷县、高富县、义泉县(现
湄潭县
)。隋朝末年,大业十年(614年)在该郡境内设立了
信安县
。唐朝建立后,
武德
元年(618年)废郡复州,将明阳郡改为
夷州
,其辖区扩展至包括现在的凤冈县、湄潭县、绥阳县、
石阡县
、江口县以及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
明阳郡,中国古代的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