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春

中国职业男子短跑运动员
刘长春(1909年11月25日——1983年3月21日)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县小平岛河口村(今甘井子区凌水镇河口村),中国职业男子短跑运动员,毕业于东北大学[1][2][3]
1929年5月31日至6月2日,刘长春参加第十四届华北运动会,分别以10.8秒、22.4秒和52.4秒的成绩打破100米、200米和400米3个短跑项目的中国纪录。[5]1932年7月30日,在张学良将军的资助下,刘长春以中国代表团唯一运动员的身份参加第十届洛杉矶奥运会开幕式。虽最终在100米预赛和200米预赛中,皆以第四名的成绩无缘决赛,但他依旧创造了历史,成为第一位正式参加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6][7][8][9]次年,刘长春在第五届全国运动会中创造100米10秒7的全国纪录。[10]1936年8月1日,刘长春参加第十一届奥运会中的100米、200米、4×100米接力三个项目,分别获得第5名、第5名、第6名的成绩,均无缘晋级。[11]1937年,刘长春因伤结束运动生涯。[2]
1932年冬,刘长春担任北平“东北体育协进会”总干事,支持抗日救国斗争。[12]自40年代开始,他在北京师范大学、沈阳中正大学、长春师范大学等各大高校任职。[12]新中国成立后,刘长春先后当选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第五届委员,常务委员与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副主席。[13][14]1983年3月21日,刘长春逝世,享年74岁。[15]

人物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