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和建设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于2018年12月23日印发,共五章十九条,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发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