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换发球法

乒乓球的比赛规则
轮换发球法(Expedite System),是乒乓球的比赛规则的专业术语。[1]
根据乒乓球比赛规则,在现行11分制下,当一局比赛的对阵时间超过10分钟时(双方得分均为至少9分的情况除外),将实行轮换发球法,即对阵双方轮流发1球,如果接球方合法还击十三次,则判发球方失1分,[2]该规则一旦实行,这场比赛的剩余局次将全部实行轮换发球法。[3]
轮换发球法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削球选手的消极防守战术。[3]试行“轮换发球法”的规定,是在第二十六届世乒赛期间举行的国际乒联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国乒乓球协会1961年底收到国际乒联的通知,要求国际乒联所属会员协会在下一年度中开始采用“轮换发球法”。[1]

基本介绍

为了限制“防守型”乒乓球选手在比赛中只守不攻、拖延比赛时间,国际乒乓球联合会原来曾经采取了“时间限制”的规定,即每一局比赛不能超过二十分钟,如打满二十分钟时,当时得分领先的一方就被判为这一局的胜方。如每盘比赛有一局打满了二十分钟,则这一盘的以下各局每一局就只能打十分钟,打满十分钟时,也是以当时得分领先的一方为这一局的胜方。在原有规定实施后,比赛中仍出现长时间持续的“马拉松”式对抗,因此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推出新措施。除针对单局比赛的时间限制外,局间休息亦有严格规定:局间休息时限为1分钟,超时将被提醒,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判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