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福寺始建于明代前期,隆福寺庙会曾是北京最大的商业性庙会之一。据史料所载,明代宗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皇帝朱祁钰批准太监兴安的请求,“建大隆福寺,役夫万人”,“费数十万”,“于四年三月工成”。因隆福寺是“朝廷香火院”之一,又是太监与外臣进行政治交易的重要场所,所以在建成之初便香火很盛[1]。 发展历史
明末清初,因受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灯市迁移和坊市制度的影响,东四商业区更加繁荣,隆福寺庙会也逐步演变为商业性集会。明朝定都北京后的一系列城市建设,改变了原有的交通条件,使原来由水路进京的漕粮,和货物只能从通州下船,改走陆路,由朝阳门进京。因此,地处交通要道的东四地区商业也就日益繁荣。 明朝,京师每年正月八至十日,集东华门外,曰灯市(至今北京东华门外,还有“灯市口”的地名)。
贵贱相,贫富相易贸,人物齐矣。到了清初,灯市化整为零,分散在四城举力,东四牌楼即被辟为皇城东北新灯市中心。每所灯市散后,一些远道而来的商贾大都要在隆福寺附近进行交易数日,待所余货物卖尽后方才返回。这样,隆福寺庙会上便出现了与宗教无关的贸易活动。庙会上所经营的商品种类繁金,以奢侈品和书籍最为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