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占朝

曾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
李占朝,男,1955年10月生,河南汝阳人。汉族大专学历。 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
2010年5月12日,李占朝因犯受贿罪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在焦作监狱服刑,[1]2013年11月25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对李占朝暂予监外执行1年。在检察机关督促建议下,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对李占朝收监。

人物经历

197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汝阳县竹园高中教师,汝阳县柏树乡团委书记。河南农学院干部专修科学员。中共汝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汝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河南省嵩县县委副书记、嵩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洛阳市公路总段党委书记、段长,中共洛阳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8月,任中共河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