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英语:R v Dudley and Stephens),是英美法历史上的一起经典案例。该案件涉及四名船员在船难后遭遇生存困境,其中两人为了生存杀死并食用了另一名船员。[1] 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的争议点在于“一个人为了不被饿死,杀死并吃了另一个人,在当时的情形下他完全可以合理地相信这是他保命的唯一机会,其杀人行为是否成立谋杀罪并因而应受刑罚处罚?”。在该案中,法官认为这样的“必要性”并不能作为谋杀罪的无罪辩护理由,这引发了包括“食人”在内的一系列伦理和道德争议。[1][2]
最终,法院作出结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人杀死这个男孩的行为是正当的,因此,被告人成立谋杀罪,应处死刑。但在1884年12月15日,英国女王根据内政部部长的建议,赦免了两名被告人的死刑,附加的条件是令他们服6个月不并处苦役的监禁刑。[1][2] 基本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