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保嗣酒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民俗
柳市保嗣酒,中国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民俗,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简介

柳市保嗣酒,是温州乐清柳市村民为保佑子孙茁壮成长,固定在正月初三为年满十八岁的男子举行的礼俗。即村民无论哪一家有儿子年满18周岁,都要摆上酒席宴请村中所有村民前来吃酒庆贺,祝福18岁的少年顺利成年。同时也让这个少年明白,应该开始为家庭分担责任,尽男子汉的义务。所以后西村人的保嗣酒,是开开心心地摆,热热闹闹地办。该习俗在柳市后西村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了。保嗣酒的习俗经历了多个朝代变更及建国后的各项政治运动,虽曾有过干预,但仍将白天的宴饮转为晚间聚宴,却不曾中断过。2009年,柳市保嗣酒被列入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历史渊源

关于柳市保嗣酒的起因,当地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古时候,农村贫困,医疗落后,流行性疾病复杂多变,生养困难,想图个儿子传宗接代很不容易。传说该村的一户人家生了个儿子,房族长辈来贺喜,见婴儿一副聪明样,赞不绝口:“这孩子长大后一定有出息。”主人听了大喜,说:“日后我儿子如果真的成才,我俩摆一尺高的酒席请你们喝酒。”光阴似箭,转眼这孩子到了十八岁。他的学识和为人各方面出类拔萃,其父母也信守承诺,在那年生日,摆了一桌子酒席宴请房族,每一盘菜有一尺高,席间有人提议,这酒就叫“保嗣酒”吧,意思是男子长到十八岁,除了传宗接代,还会光宗耀祖。之所以定为十八岁,古言道:“十八岁的儿子饿死,怨不得娘”,意思是儿到十八岁,已成年,立志成家立业,走向社会,创造财富,奋发图强,发扬光大。如果尚无出息,自毁前途,则与父母无涉。以后这不成文的规矩相沿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