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孟奇

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帅孟奇(1897年1月3日—1998年4月13日),出生于湖南省汉寿县贫苦农民家庭,青少年时期接受进步思想,追求真理。192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1998年4月13日12时02分,帅孟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1岁。[1]

人物生平

帅孟奇,1897年1月3日出生于汉寿县东乡陈家湾一个贫苦农民家庭。6岁进私塾馆读书,后就读于乡办小学和长沙周南女校,因家境贫寒中断学业。1913年到常德女子工业传习所学习织布,入平民工厂当工人。1915年回乡帮助家里织布种地。五四运动期间,在丈夫许之桢的影响下,阅读《湘江评论》、《新青年》等进步刊物。1921年到汉寿县新办的一所女子小学任教,结识了许多思想进步的教师。1922年筹建汉寿县女界联合会,创办民益女子职业学校。1926年2月,由詹乐贫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月,中共汉寿县委成立,任县委委员,组织农会,成立妇女协会,建立儿童团,打击土豪劣绅,惩治恶霸,开仓济民,成为汉寿县很有威望的领导人之一。大革命失败后,她装扮成讨米的农妇,历时一个多月,终于在武汉找到了向警予,被党组织派往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1930年夏,在回国的船上巧遇周恩来,得知党在上海的秘密接头地点,她很快找到了中共党组织。中央派她到武汉长江局任秘书,到浦东区从事工运工作,先后任浦东、沪西区委和江苏省委妇女部长。在上海以做工为掩护,深入到纱厂、丝厂的工人群众中,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发动工人组织反帝大同盟,支援十九路军抗日作战。
在白色恐怖的日子里,她机警、巧妙地同敌人周旋,涉难历险,毫无畏惧。1932年10月10日深夜,因叛徒出卖不幸被捕。在监狱里,敌人施用了种种酷刑,坐老虎凳,砖头加到6块,她晕厥过去;踩杠子,她的左腿骨被压折;灌煤油,她呛得七窍流血,左眼失明。她忍受了非人的毒刑,视死如归,保守了党的秘密。她坚贞不屈的革命情操,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令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