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山西兴县特大杀人案

刑事案件
2010年10月1日,在山西省兴县发生特大恶性杀人案,4家7口被杀害,嫌犯刘迎儿被警方给逮捕。2011年3月15日,吕梁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迎儿死刑。 2012年12月18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刘迎儿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1][2][3][4][5][6]

案件简介

2010年10月1日,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恶虎滩乡康家沟村发生4家7口人死亡的“10·1”特大恶性凶杀案。经过公安机关24小时紧张侦破,“10·1”特大恶性凶杀案告破,2010年10月2日上午10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刘迎儿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警方抓获,现已押解回兴县,依法刑事拘留。

事发经过

2010年10月1日8时许,兴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恶虎滩乡康家沟村发生特大凶杀案,有人员伤亡。接到报警后,兴县公安局迅速向兴县县委、政府及吕梁市公安局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刑侦、刑事技术人员、医疗、民政等相关部门人员赶赴发案现场展开调查、抢救。警方经过现场勘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特大恶性凶杀案,康家沟村民白油吞等4家7口人在本次凶杀案中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