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法律,于1979年7月7日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历经1996年3月17日、2012年3月14日、2018年10月26日三次修正,全文共三百零八条,旨在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3][4]
发布历程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7月7日公布,1980年1月1日起施行。[4][1]
修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