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

中卫市人民政府
中卫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区统一领导下的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按规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受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自治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政府领导

市长
马秀兰[1]
副市长
赵会勇丁博韬、范哲、康俊杰张虎、徐娟、肖永刚
秘书长
吕永军
参考资料[2][3](截至2025年8月)

政府部门

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