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干校是指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为了贯彻毛泽东《五七指示》和让干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将党政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和大专院校教师等下放到农村,进行劳动的场所。1966年5月7日,毛泽东在给林彪的信中提出各行各业都应一业为主,兼学别样,从事农副业生产,批判资产阶级。[1]1968年5月7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根据“五七指示”,组织大批机关干部下放劳动,在庆安县的柳河办了一所农场,定名 为“五七干校”。[2] 1979年2月7日,国务院发出《 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的五七干校陆续停办。
词目概述
五七干校是指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为了贯彻毛泽东《五七指示》,将党政机关干部、教育科研文艺单位人员下放到农村,从事农副业生产和革命大批判。
1966年5月7日,毛泽东看了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给林彪写了一封信。在这封后来被称为《五七指示》的信中,毛泽东要求全国各行业都要办成“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这个大学校,又能从事群众工作,参加工厂、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要随时参加批判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斗争”。毛泽东还要求学校缩短学制,教育要革命,不能让“资产阶级统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