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共青团的全国领导机关[1],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在团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2]
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选举方式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 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3]
基本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