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旨在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1]。该办法于2008年2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其他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土地权利[2]。
历史沿革
发布背景
《土地登记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落实《物权法》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同时也考虑到了现行土地登记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层级不足的问题。此 外,由于《土地登记规则》的部分条款已不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求,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3]。
规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