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阶梯电价

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实行阶梯电价一方面可以促进节约用电,另一方面有利于用电公平。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是(每千瓦时)2分6,所有发电企业平均起来是2分5。同时还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的全国性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并增加了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免费档。[1]2012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并提出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

意见出台

2010年10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0月9日至21日。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居民阶梯电价
多位电力专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以理顺电力价格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突破,有利于纠正长期以来我国低电价体制,在有助于推动节能减排的同时,确保对低收入群体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