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外国教会侵略斗争

反对外国教会侵略斗争
鸦片战争后到辛亥革命前反对外国教会的侵略,是中国人民反帝爱国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介

清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以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教会和传教士就妄图用“十字架征服中国”,开始了对中国的侵略活动。鸦片战争后,由于中英《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便给教会和传教士的侵略活动提供了合法的依据。二十四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中,明文规定允许在五口通商地区建造教堂、医院,遂使传教士的宗教活动和侵略活动有了牢靠的据点。《黄埔条约》规定:“倘有中国人将法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不仅如此,法国侵略者还强迫清政府于二十五年一月(1845年2月)同意解除雍正以来禁止天主教活动的禁令。但是,法国侵略者仍不满足,进而要求清政府发还历年被封闭的天主教堂旧址。二十六年一月(1846年2月),清政府又被迫发布了“废教”和发还天主堂旧址的上谕。从此被查禁长达120年的天主教正式弛禁。这使欧美的天主教、基督教以及其它教会在通商口岸传教“合法化”。但外国传教士进入内地还是非法的,并已经引起中国人民的反对。例如,咸丰六年(1856)广西省西林县地方官员即对法国传教士马赖进行了惩处。十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清政府与英、法等国签订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规定,外国传教士可以自由深入内地传教,无论是洋教士或中国教徒,地方官都要“一体矜恤保护”;还扩大了“发还旧址”的范围,凡“前奉天主教者之天主堂、学堂、坟[yíng]、田地、房廊等件”,应一律“赔还”“奉教之人”。担任翻译的法国传教士孟振生(1807―1868)更擅自在中法《北京条约》的中文稿内私增一项条款:听任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昏[kuì]无能的清政府竟默认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传教士遂以《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为护符,以本国驻华公使为后盾,利用一切机会深入内地城乡,建设教堂会所,进行各种侵略活动。他们扬言:“准备在每个山头上和每个山谷中设立光辉的十字架。”到19世纪末期,在中国的欧美天主教、基督教俄国东正教共有外籍传教士达3300多人,建立了40个教区,60多个教会,招收教徒达80余万人。其中,山东、直隶等省天主教势力最为集中,也最为猖[jué],竟至出现了“教堂遍天下,传教洋人相望于道”的景象。
到中国来的传教士中,个别人在传播西方文化、增进中外联系上,做了些有益于中国的好事;多数人是信仰虔诚、但深受殖民主义和宗教神学影响,企图用基督教、天主教来“挽救”“异端横行”的中国,自觉不自觉地为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侵略扩张服务;更有一部分是披着宗教外衣的殖民主义分子,以征服者自居,并在“圣洁”面纱的遮掩下充当侵略、奴役中国人民的急先锋。他们在中国到处霸占民房地产,经营高利贷,包庇走私,强夺百姓生计,残酷剥削中国人民;勾结地主恶霸,招徕地痞流氓,称霸一方,为害乡里;包揽词讼,私设“班房”,拘禁中国百姓,破坏中国司法主权;搜集各种情报,充当间谍和谋士;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纠纷,破坏我国民族团结;宣传奴化思想,进行文化侵略;以教堂为营垒,暗藏武器弹药,以屠杀中国人民;为本国出谋划策,攘夺中国利权。他们起了侵略者的大炮所不能起的作用。资本帝国主义国家教会侵略,早就激起了首当其冲、深受其害的广大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怒和强烈反抗。同时,一些地主、富绅和地方官吏也因为自己的统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受到教会侵略势力的损害,而愤懑不平。由此而引起的同外国教会的纠纷、抗争,当时被称为“教案”。中国各族、各阶层人民共同反对外国教会侵略的斗争,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此起彼伏,几乎遍及全国,至辛亥革命前一直持续了近70年。总数多达约1600起。因此,外国教会侵略和中国人民反教会侵略的斗争,构成了19世纪后半期和20世纪头10年中国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近代反对外国教会侵略的斗争大体可以分为五个时期。从道光二十六年开始到咸丰十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是晚清反教会侵略斗争的第一个时期,即始发和兴起的时期。早在道光二十六年春,法国遣使会教士噶毕约则(1808―1853)和额洼里斯塔(1813―1860)二人身着蒙古喇嘛服,口讲汉语,非法潜入内地,经广东福建江西、湖北、山东、直隶,到达北京,之后又到热河,进入盛京、黑龙江内蒙古外蒙古察哈尔、甘肃,最后于道光二十六年初进入西藏。他们一边传教,一边查找原来天主教堂旧址及旧有教徒,为日后“还堂”交涉做准备。结果,在西藏清政府地方官查获。驻藏大臣琦善将此案上报清廷后,奉旨解赴成都,由四川总督宝兴(1776―1848)审讯。后又解交广东省审理。经讯明查实后,发交澳门荷兰领事收领,转交法国领事严加管束。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反教会侵略斗争。二十七年,法国主教罗类思(?―1871)在上海徐家汇购买土地,集工建造耶稣会总部,当地上百名群众闯来工地,扬言要阻止并拆毁建筑物。这是中国近代最早的因民教纠纷而引起的徐家汇教案。据不完全统计,道光二十六年至咸丰十年间,东南沿海及内地发生的教案或华洋争殴事件达几十起。其中比较著名的有:道光二十八年黄竹岐民教争殴、青浦教案、咸丰元年定海教案、六年西林教案等。这时期反教会侵略斗争的特点是:一、因外国传教士非法潜入内地案引起者最为突出;二、因民教纠纷案引起者数量不多,带有一定偶发性;三、地方官审理时多数能依照教民作奸犯科应得罪名,俱照定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