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被逮捕的吉林长春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
郝伟成(曾用名郝树春,绰号春哥),男,1964年2月5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汉族,初中文化,曾是吉林长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1] 自1990年起,郝伟成逐渐聚集了一批社会人员,非法介入并长期掌控长春市78号线的水果批发市场,且通过非法获取枪支,利用暴力冲突和介入纠纷等方式扩大其影响力,逐渐构建起了一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1996年7月,郝伟成因长期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管理秩序,被长春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2009年5月,郝伟成等人利用暴力手段强行占据了长春新世纪鞋城。2010年1月11日,吉林市公安局依法对郝伟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同年2月8日,经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吉林市公安局正式执行了对郝伟成的逮捕。[2] 2010年9月18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郝伟成等30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审理。[3]同年10月19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郝伟成有期徒刑20年,同时没收其个人财产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3]一审宣判后,郝伟成等16名原审被告人提出上诉。[4]2010年12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郝伟成涉黑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在随后的服刑期间,郝伟成分别于2012年10月、2015年2月及2016年12月20日三次违规获得减刑,总计减去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1]2020年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已发现郝伟成等相关人员的违规减刑,并将查办。[1] 人物经历
郝伟成于1964年2月5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初中文化。该人物的犯罪经历可追溯至1983年10月7日,当时犯的是流氓罪。而后,自1990年起,郝伟成逐渐聚集了一批社会人员,非法介入并长期掌控长春市78号线的水果批发市场,并在1996年7月,因长期欺行霸市,严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