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尚

宋孝武帝刘俊第二子
刘子尚(公元450年-公元466年),字孝师。宋孝武帝刘骏第二子,前废帝刘子业同母弟。[1]
孝建三年(公元456年),刘子尚六岁被册封为西阳王,同时任都督南[yǎn]二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南兖州刺史,迁扬州都督。公元461年,改封豫章郡王,同时兼领会稽太守。公元463年,加官使持节,晋号车骑将军。当年,又加上散骑常侍,在本官基础上加封开府仪三司。[2]公元465年,征刘子尚为都督扬、南徐二州的职务。[1]
景和元年十一月(公元466年1月2日),刘彧以皇太后的名义下诏说,刘子尚愚顽凶恶到了极点,行为天理不容,坐罪赐死,时年十六岁。[1]

人物简介

起初,刘骏因为刘子尚是皇后之子,也是太子的弟弟,故对他还相当重视注意。但后来刘骏宠爱殷淑仪,连带对她所生的新安王刘子鸾疼爱有加,刘子尚的宠爱也就渐渐衰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