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曾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国土厅),曾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隶属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厅级建制。主要行政职能是国土资源的管理,规划,开发等工作。[1]

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逐步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三)将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逐步交给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