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美国管理电气通信与广播电视事业的独立行政和决策机构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英文名: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FCC)是美国管理电气通信与广播电视事业的独立行政和决策机构。[1][2]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通过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通信监管美国所有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美国领土的州际和国际通信。[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由5位委员组成,均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其中1人被指定为主席。[4]现任主席为布伦丹·卡尔,委员会地址位于美国华盛顿。[3][a]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前身是依据无线电法成立的联邦无线电委员会。1934年7月11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依据通信法成立。[1][5]1994年起,FCC开始拍卖无线电频谱许可证。[6]2005年10月,FCC通过了关于引入认知无线电技术、使用认知无线电设备的正式法案,并于2008年正式宣布,将已经授权给电视广播系统的频谱开放给其他设备制造商使用。[7]2019年12月5日,华为在美国法院提交起诉书,起诉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8]2023年2月27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和乌克兰电信监管机构表示,双方已经签署了一份新的合作备忘录,在电信基础设施、5G和其他相关安全问题上进行合作。[9][10]2025年12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将所有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等列入“不可信供应商清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对此表示,若美方一意孤行,中方会采取必要措施。[11][12]

历史沿革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设立来源于20世纪无线电广播的快速发展要求必须对传输频率、传输次数等信息传播方式进行合理规划,否则无线电广播容易陷入电波互相干扰、影响的困境,这是政府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公共传播的直接限制,使得该机构也容易受到政治意图的影响。[5]
1927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前身依据无线电法成立的联邦无线电委员会成立。[1][5]1934年7月11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依据通信法成立,负责所有非联邦政府机构的无线电频谱使用、美国国内洲际通信和国际通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