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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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开采黄金矿产的管理,保护国家矿产开采利益,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和《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1号,决定废止《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内容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6号)